为保障公众对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知情权与参与权,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发扬民主精神,提升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政府规章的实施质量与效果,根据《山东省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办法》《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估的重点内容
本次评估事项主要从立法的合法性、合理性、协调性、可操作性、规范性、实效性等方面对《办法》进行立法后评估。
二、办法实施情况
《办法》自2021年7月1日施行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依法规范做好生活垃圾相关管理工作,助力我市精致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
三、征集时间
2026年7月17日—7月21日
四、征集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请将相关意见整理后发送到电子邮箱:whcgzx@wh.shandong.cn;
通过信函方式,来信请寄至:威海市环翠区光明路158号威海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收件人:垃圾分类科;
通过电话方式,请拨打0631-5196909,进行意见反馈。
五、温馨提示
电子邮件、信件请注明“《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建议或意见”字样。为了方便和您联系,来稿可注明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参与者的个人信息和建言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
对于收到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在编制立法后评估报告时予以参考采纳。我们期待您的参与!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