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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新建商品房小知识②审慎签订购房合同

发布时间:2026-03-23 16:51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一、合同文本。购房合同应使用有关政府部门监制的网签合同文本,合同内容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

二、重要宣传和承诺。谨慎听取开发企业和销售人员涉及环境、就医、就学、交通、购物等广告宣传和承诺(沙盘、模型、网络、音频、视频、宣传纸、宣传册、口头等)。 

三、仔细阅读和理解合同。在支付购房款时,应要求开发企业提供网签合同的示范文本,看清看懂所有条款内容,并就合同条款进行商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坚决不能付款。司法实践中,购房者签约后又以未看懂未看清合同条款作为抗辩理由主张合同条款不,法院是不支持的。重点关注的条款: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房屋以及附属物的建筑面积、分摊面积、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合同价款、房屋交付时间、办理不动产权证时间、物业管理、违约责任等等,有土地抵押的在附件中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售的证明。

四、土地和规划条款。记载土地信息的不动产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仔细核对土地用途、使用年限以及商品房规划用途的相关表述。

五、测绘条款。仔细查看房屋(含地下储藏室、车位、车库)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其所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位及分摊面积等信息,应确认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差异处理办法。

六、违约条款。逾期付款、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质量及保修违约责任等必须看清看懂。

七、网签合同登记备案。与开发企业就购房进行确认后,应进行网上签约。按照《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开发企业应当向住建部门申请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办理合同备案主要是保障交易安全、防止“一房多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