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资讯中心>>要闻动态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宣贯丨⑥发承包阶段

发布时间:2026-10-16 09:18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按语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中心等单位主编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DB37/T 5130-2026)已于近期发布,并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现推出系列解读,围绕标准修订背景文件、目的、意义及修订原则、主要技术内容进行梳理说明,供我市各方主体和造价从业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和正确应用新标准。

上期围绕新标准主要技术内容中的设计阶段进行了宣贯,本期对发承包阶段进行解读。

(四)发承包阶段

6.1.1 项目发承包阶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可包括下列内容:

1 招标策划;

2 参与招标文件的拟定与审核;

3 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与审核;

4 招标答疑;

5 投标报价编制;

6 投标报价澄清或说明;

7 完善合同条款;

8 建筑信息模型咨询服务。

6.1.3 发承包阶段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前应收集下列资料:

1 经批复的概算;

2 建设场地地质资料以及现场环境、施工条件;

3 相应建设资金或建设资金来源;

4 满足招标要求的设计文件,包括图纸和文字说明;

5 常规施工工艺、顺序;

6 编制期有关人工、机械和材料市场价格;同期的有关设备、构配件、成品或半成品市场价格、运输、仓储等费用,施工设备租赁价格等;

7 工程主要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标准;

8 采用的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或要求;

9 与工程计量、计价相关的技术经济规范、规程、标准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10 其他相关资料等。

6.1.4 以合同标的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宜按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工程量计算标准的规定编制;以单项工程、单位工程为工程量清单编制对象的项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宜按本标准附录D的规定编制。

6.4.2 在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依据可包括下列内容:

1 现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工程量计算标准;

2 各级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标准、计价办法和相关规定;

3 设计文件及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4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等;

5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交付标准。

条文说明:本条为修订,修订内容为:修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与审核依据。工程清单编制与审核依据应根据拟招标工程实际,准确完整地描述标准名称、标准编号、计价依据版本、规定文号等。各项依据资料中存在内容或要求不一致甚至矛盾的,应及时核实并提请确认,依据确认结果调整或完善招标清单和清单说明。

下期将继续对发承包阶段进行解读,欢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