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0 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王英丽等20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核准汤映秋等3名人员符合二级造价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附件:1.核准王英丽等20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省级).xls
2.核准汤映秋等3名符合二级造价师注册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