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住建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市房地产业协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及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开展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对象
全市范围内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应进行实名登记、挂牌上岗。
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是指在依法设立、办理了营业执照和机构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包括分支机构、加盟机构、互联网机构、信息咨询机构、营销代理机构等)中,负责提供相关服务的从业人员,包括专业人员(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和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和一般人员。
二、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时间
从发文之日起开始进行实名登记,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最迟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全部完成登记并挂牌上岗。
三、实名登记和挂牌上岗步骤
(一)信息录入。房地产经纪机构要设立专门管理员,组织本机构有关人员登录“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whkf.net),按照要求填写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信息审核。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对本机构有关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查。市房地产业协会对填写的信息进行核验。
填写的信息发生变更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专门管理员、实名登记人员应及时登录“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并按要求进行变更。
(三)制作实名登记牌。实名登记牌全市统一样式,统一编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号。制作两块登记牌,一块个人佩戴,一块摆放现场公示。房地产经纪机构可按照统一标准和要求自行制作,也可委托市房地产业协会制作。实名登记牌有效期1年。
(四)挂牌上岗。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实名登记牌,并在网络平台等媒介发布房源信息时提供实名登记牌的相关信息。
实名登记具体流程见附件(《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实名登记操作手册》)
四、有关要求
各级住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结合网签备案、资金监管、信用评价、信息公示等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运用多种媒体进行宣传,让交易当事人了解实名登记、挂牌上岗的好处;要典型引路,表扬先进,督促落后。市房地产业协会要协助、配合住建主管部门开展好各项工作,经常组织业务培训,引导行业自律。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要积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威海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咨询电话:5218508、5207259,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咨询电话:5288790。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