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立法进程,切实加强传统村落系统性保护与活化利用,5月13日,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传统村落保护立法部门间座谈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14个部门具体负责同志参会,围绕立法框架、保护机制、责任分工等核心议题展开深入研讨,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刚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背景与前期工作基础:
威海市高度重视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近年来,先后有18个村落入选中国传统村落名录,40个村落入选山东省传统村落名录,荣成市入选首批国家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保护利用经验多次获住房城乡建设部推广。今年,市人大将《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纳入立法调研项目,通过实地考察、跨省调研、材料研究等方式形成《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为立法奠定基础。
座谈会重点与成果:
一是明确立法定位与保护原则。各部门一致认为,立法需贯彻“保护为先、利用为基、传承为本”原则,突出威海海洋渔家文化、海草房建筑技艺等特色。二是破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市财政局建议设立专项保护资金,探索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列入传统村落保护名录的村落优先纳入乡村振兴样板片区,统筹各部门资源合力打造。三是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市公安局提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协同做好联合执法,守护传统村落和谐发展。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强调,需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严控建设性破坏。
下步工作计划:
市住建局将根据座谈会意见修改完善《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并于5月底前召开村民座谈会,公开征求村民和社会公众意见。
本次座谈会是威海市传统村落保护立法进程中的关键节点,标志着立法工作从调研论证迈向制度设计阶段。通过凝聚部门共识、吸纳多方智慧,条例有望为全国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威海样板”,助力精致城市建设与乡村振兴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