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规范工地现场管理,提升城市容貌水平,市住建局组织市城管服务中心、建工中心、监察支队及区市相关部门单位,对全市在建工地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开展了拉网式排查。此次排查覆盖全市所有在建工地,重点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编制及核准备案、建筑垃圾现场分类堆放、签订协议外运处置、工地扬尘管控落实等工作情况。
在排查过程中,深入检查走访了30余个在建工地,现场查阅了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编制内容、处置核准证、运输协议、处置合同等材料,实地检查了工地出入道路硬化、车辆喷淋冲洗、渣土绿网覆盖等防尘措施和建筑垃圾分类堆放情况,发现建筑垃圾处置方案编写不规范、未办理处置方案核准、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堆放等相关问题,能现场整改的均已督导立即整改,其他问题也已督导尽快处置,并对下一步做好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检查组强调,一是要规范处置方案编写核准。各建设(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八证合一”要求编制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列明建筑垃圾排放种类、排放量及排放时间等;结合工程体量和实际类型,参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技术标准》,合理估算并填报建筑垃圾产生及处置数据;要选定经过核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车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含资源化利用厂)签订处置合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要报经属地行政审批部门核准。二是要强化工地源头管控。建立源头管理长效机制,工地要做好建筑垃圾分类堆放,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做好工地垃圾覆盖、洒水降尘,工地出入口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公示牌;主管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形式开展定期排查,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市民群众的监督作用,增强主人翁环保意识,共同维护工地现场和城市环境卫生整洁有序。三是要强化运输环节管理。各区市要加大运输单位及车辆核准登记力度,严格落实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管理制度,会同公安、交通和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加强日常联合监管力度;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由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和车辆运输,多方协作,不断规范运输环节管理。运输单位要主动向属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申领《威海市建筑垃圾收运处置联单》,做好与建筑垃圾源头产生单位、末端处置单位间的联单填写与台账登记,确保后期资料清晰、凭证可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