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50 号)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鲁建注册字〔2019〕1号)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李清辉等29名人员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附件:1、核准李清辉等2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日
附件1:核准李清辉等29名符合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