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下午14: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住建局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刘文杰,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周波,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党委委员、副主任张学全介绍《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分类施策,精准服务,狠抓垃圾分类全过程管理。源头减量是关键,《实施方案》强调了限制商品包装物、减少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开展“光盘行动”、推广绿色办公、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等措施。分类投放是前提,《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分类升级点改造,新建改造项目全部建设垃圾分类房(亭)。对城市居民小区收集点进行升级改造,9月底前完成50%改造任务。全面推行“定时定点+指导”模式,加强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和分类指导员培训管理,引导群众分得明白、分得方便。增加分类运输车辆,优化收运线路,严防“先分后混”。建立末端倒逼机制,提升市区厨余垃圾处理能力,荣成市、乳山市建设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公共机构、餐饮单位厨余垃圾全部纳入集中处理范围。深入推进垃圾分类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实施方案》形成了各环节相互促进、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没有分类投放的,运输企业可以拒收运输,没有分类运输的,处理企业可以拒收处理。
示范引领,积极参与,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深化示范片区创建工作,今年每个区市至少选择1个街道,争创省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入户宣传、定点宣传、志愿活动等,普及垃圾分类常识,营造社会氛围。强化学校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日常教育教学,引导、教育学生养成自觉分类习惯。机关、事业单位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率先开展垃圾分类。
2019年10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在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分类准确率低、厨余垃圾运输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进一步压实责任。每季度提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实地调研或督导检查,每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进会议,全市所有垃圾收集点全部建立管理责任人制度,健全暗访检查、联合执法、以奖代补等工作机制,层层压实垃圾分类责任。
进一步完善配套。9月底前,全市垃圾分类收集点升级改造比例达到50%以上。年底前,再增加13辆厨余垃圾收运车辆。满负荷运行现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尽快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50吨/日,全面开展农贸市场等餐前垃圾处理。新建住宅小区及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部建设垃圾分类房(亭)。逐步开展居民区厨余垃圾分类工作,各区市先打造一批“定时定点+指导”先行示范小区,形成可持续经验并逐步推广,年底前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进一步突出重点。把小区作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红色物业平台优势,把垃圾分类纳入物业服务体系,强化物业企业管理责任,切实把好分类投放第一关。积极开展省级示范街(镇)、社区(村庄)创建工作,鼓励更多镇街和社区争先创优。
进一步加强宣传。结合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等工作,会同各部门积极开展“垃圾分类机关先行”、垃圾分类“六进”宣讲等各类活动,全方位、不间断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提升社会各界知晓率、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夯实垃圾分类工作基础。
如何确定管理责任人方面。1.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2.城镇居民住宅小区,业主为管理责任人;3.宾馆、饭店、餐饮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4.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园、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接受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视为管理责任人。
管理责任人具体职责方面。1.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3.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生活垃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投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归集至垃圾房或者收集场所,分类交付给有关单位收集、运输。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引导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范配置收集设施,制定了《威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威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对市民如何进行分类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威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配置标准》明确,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基本分类为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居住生活小区应当按照四分类要求设置分类收集容器。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应当在办公区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提供餐饮服务的区域按照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设置收集容器。公共场所可按照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设置收集容器,对于餐饮区或客流集中休息区应增设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同时,针对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公共清扫区、酒店宾馆、相关企业、农贸市场以及农村等不同区域分类设施配置标准进行了详细规定,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配置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喷涂统一、规范、清晰的标志,方便市民分类投放。
近年来,按照党政机关“先行先试、示范引领”的原则,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扎实推进垃圾分类工作,2018年在市级党政机关率先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截至2020年底,已实现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加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宣传。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地球日等时机,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云课堂、志愿服务、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展板、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部职工垃圾分类意识和行动自觉。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制度。自2018年开始,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比如《威海市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威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威海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评价标准》等文件,为有序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加强垃圾分类设施配备。2018年,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投资20余万元为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统一配备分类垃圾桶1000余组,其他单位自主配备,推广应用餐厨垃圾就地无害化处理设备5台。各级公共机构垃圾分类设施已基本配置齐全,为实施垃圾分类工作奠定了基础。2022年,投资3万元在市级机关八号办公楼配备了一台智能可降解分类垃圾袋发放机,利用信息技术,通过手机扫码取袋、分类投放、巡检追溯,实现垃圾分类精准管控。
建立协作推进机制。为合力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建立了与市住建等部门联合检查督导机制,特别是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相继出台后,坚持定期对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联合检查及通报,有效推动工作开展。
培育垃圾分类示范点。2021年,市人社局、市级机关幼儿园等4个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典型案例被省住建厅发文推广;2022年3月,开展了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遴选,市市场监管局、威海市立医院、威海一中3个单位作为全国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7月通过国管局等部门核查验收。
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是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民生“关键小事”。自2020年10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全面铺开以来,市区两级财政部门在垃圾分类方面做了大量基础性的投入,包括宣传引导、资金奖补、督导培训、分类收集设施及垃圾运输车辆购置、分类亭等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威海是一座美丽的海滨城市,蓝天白云碧海,让人置身其中,幸福感提升。当然也会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前段时间游客激增,旅游景点有垃圾处理不及时。恰逢国庆假期来临,为创造更加洁净的环境,美化市容市貌,出台了《“全域精致 全龄友好”环境保护指南》,希望每个人要争当精致威海环境卫生秩序维护的倡导者和践行者,让精致威海因你而美、因你而荣,为我们的城市品质魅力提升再添新彩。
指南共有10条,包含了自觉垃圾分类,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贴乱画,倡导文明养犬、文明乘车、维护公共设施、爱护花草树木、有序停放车辆等。环境保护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是需要每个人在点滴生活中、在一言一行中,严格要求自己,提高自身素养,自觉遵守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