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建筑渣土运输管理,规范运输车辆运行秩序,有效防范运输过程中的撒漏、超载、扬尘等污染城市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处置各类违法违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章相关条款以及《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18号)、《山东省城市建筑渣土管理“十个必须”》(鲁建城字[2014]58号)等法规文件要求,结合本市实际,起草了《威海市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实施意见》。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文案质量,现将《实施意见》全文公布,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于4月18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市住建局。来信请注明“《威海市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实施意见》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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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威海市加强建筑渣土运输管理实施意见》全文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