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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3 10:38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2020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部署要求,以扎实推进全市住建系统法治建设为目标,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不断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强法治教育工作。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健全机制,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一是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市住建局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既是业务领导也是法治建设的直接责任人,贯彻管业务也要管法制的要求。成立了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选择既懂法律又精通业务的人员充实办事机构严格落实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进一步明确了领导责任,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年度工作汇报、工作督察等制度。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合同审查机制。出台《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特点,重点审查是否限制外地房屋建筑行业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是否排斥限制外地企业参与本地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是否在监管执法中违法违规给予特定经营者特殊待遇等情况的存在。成立存量政策文件清理工作专班,分管领导任组长,政策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安排专人负责清理,2020年以来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结合《民法典》最新规定,共废止、宣布失效规范性文件79件,保留规范性文件52件。出台《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合同管理办法》,对合同签订履行进行审查监督,对选择合同签订对象、合同履行条件等影响公平竞争的条款进行重点审查,共审查合同50余件。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制定印发《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事项管理规定》《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内的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事项,明确了434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落实“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全过程记录”三项制度,根据各级落实方案要求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划定重大执法决定范围、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流程等。落实市“执法规范化建设年”要求,结合城管执法领域特点,市城管执法检查支队进一步细化三项制度的工作要求,制定《行政执法规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流程规定》《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案卷管理规定》《行政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案件处罚集体研究办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为实现执法规范化奠定基础。出台了《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职律师制度工作方案》《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建立公职律师制度。

二、深化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疫情防控期间,制定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序发展的政策意见》等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的政策,以法治精神为防控工作保驾护航。出台《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提标提速提效推动营商环境攻坚突破任务实施方案》,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制定印发《威海市加快流程再造推进简化获得用气的若干措施》,要求各燃气专营企业严格规范供气报装服务事项,优化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压缩办理时限,共享要件资料,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网上办”“掌上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改革,共组织开展执法检查15次,其中,组织对48家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进行检查,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7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1家房地产估价机构、120家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开展了联合执法检查,实现对企业“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是开展政务服务事项理顺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公布的全省住建领域权力清单,认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权力事项等市级事项612项,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法定材料之外不增设条件。将住建系统审批事项通过威海市政务服务网进行公示,对行政许可事项梳理出清晰的事项清单,建立申请材料、办事流程的标准办理体系,建立的事项动态调整机制,推进网上办理。以山东省权责清单梳理系统、政务服务系统、行政处罚强制系统、“互联网+监管”系统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为依托,对许可、处罚、强制、检查等权责事项建立了完善的运用和监管体系。

三是做好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承接。根据省政府《关于调整实施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承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委托省级行政许可8项,制定了事项承接实施方案、办事指南,与省厅签订委托协议,明确承接范围和职责权限。认真落实《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省级行政权力下放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确定我市承接事项办理流程和内部权限分工,做好承接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目前,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3200余件。

三、科学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牵头起草拟订《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该条例于2020年8月31日经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0年9月25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自2020年11月1日起施行,是全国首部精致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条例》将威海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城市双修”、“美丽城市”等建设试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通过制度集成创新的方式上升为法规规范,作为全社会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促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是制定了《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该办法经2020年3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0年5月15日起施行。《办法》以解决难点痛点问题为导向,以好使管用为目标,创新提出了建立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设立住宅专项统筹维修资金、加强物业管理信息化等方面内容,旨在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此外,《办法》还首次提出加强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支持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基层党组织,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起草了《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了全面调研,到相关地市进行考察交流,深入学习上海、青岛等地先进经验,拟定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办法》主要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社会参与、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了规范。

四是开展了《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评估结果表明,《办法》立法质量较高,立法执行情况较好,建议继续施行,同时因上位法进行了修订,建立了新的制度,建议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

四、多措并举,开展学法普法活动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为重点,加强对《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审计法》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学习民法典”专题系列活动,组织学习王利明、刘桂祥、刘俊臣、房绍坤作的专题辅导报告,邀请法律顾问开展专题讲座,培训人员400多人次。开展“12.4”宪法宣传日、12月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活动,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竞赛并获得三等奖,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活动,利用各大公园广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12.4”法治宣传口号。组织党员干部用好“学习强国”“廉洁威海”等学习平台、参加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收看《“警”醒》等6部警示教育片、赴初心使命教育馆走“清廉之路”。

二是学习宣传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针对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开展宣贯活动,组织对各区市主管部门、相关企业进行宣传培训共计12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组织安全宣传活动9次,两千余人次参与,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份。组织全市住建系统各级各部门积极开展主题宣传咨询、安全警示教育、突发应急演练、安全知识竞赛等活动,全市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共计40余次,张贴悬挂各类宣传标语、横幅3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2000余份,行业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不断提高,累计培训523批次,培训人数达21700余人次。

三是创新学法普法方式方法。依托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新技术,大力推送法治宣传工作动态,推送普法相关内容70余次。结合“行风热线”“晚报专栏”,开展普法宣传,局领导亲自带队到市广播电台直播室,与全市听众进行交流,以听众咨询和反映的问题为载体,加强了住建领域法律的宣传。与电视台、报社、新闻网客户端合作,通过开设《聚焦·精致城市攻坚突破》等专栏,宣传精致城市建设、行业管理、市政建设等工作,及时公开政务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依托威海市建筑职工培训学校设立固定的法律培训基地和法律文化宣传阵地,向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及社会群体开展专业性的法律法规教育活动,该基地荣获“全市十佳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称号。开展红色物业试点,成立多部门参与的“红色物业”党建联盟,创新建立“物业+执法”机制,边执法边普法,小区种菜等许多物业部门推不动的问题迎刃而解。

五、下一步打算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主要工作,按照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继续强化市住建系统法治部门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全面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将法治建设提高到更重要的高度,将法治建设纳入部门总体工作部署,推进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法治思维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以业务工作的开展推动法治部门建设走向深入。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落实《威海市执法监督办法》的相关规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把加强内部监督作为工作抓手,优化执法流程,明确职责边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率。落实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互联网+监管”等各项工作。三是抓好地方立法工作。结合部门职责和管理实际,主动申报立法项目,完善地方管理体制机制,开展好《威海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修订和《威海市燃气管理办法》的调研工作。结合《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威海市物业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抓好总体调度和具体落实,开展好针对性的普法宣传工作。四是做好复议应诉工作,以我局复议应诉规定为规范依据,进一步明晰责任,理顺程序,做好复议应诉工作的办理。五是抓好普法宣传培训工作,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宣传渠道,对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地方立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