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转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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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综合保税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建科规〔2020〕5号)要求,现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 附件:1. 2.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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