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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房产经纪机构 这些内容您要看仔细!

发布日期:2020-08-11 16:18: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查看经纪机构的备案证、经纪服务

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

      (一)您应选择持有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制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的经纪机构为您提供服务。

(二)经纪服务收取的佣金是按照市场价格收取的,如果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您可以不支付佣金。

 

了解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基本情况

 

 

(一)要详细了解房屋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情况(性质、年限);共有财产,需共有人同意才能交易;小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被查封或扣押的、违法违章建造的、产权不清的、只有使用权的房屋等是不能交易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环翠区环翠楼、竹岛、鲸园街道办事处,高区怡园、田和街道办事处,经区皇冠、凤林、西苑街道办事处范围内购买的二手住房,需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满3年后方可上市交易;如您购买的是经济适用住房,柴峰小区的自办证之日起满8年、其他小区的自办证之日起满5年并交纳土地出让金后,方可上市交易;境外个人(包括外籍人员、港澳台居民和华侨)购房,须经国家安全部门审核备案。

(二)要实地查看房屋的使用功能是否齐全,是否存在影响使用的问题;核实物业、水、电、暖、气、宽带等相关费用是否结清。

(三)出租期内,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四)有以下情形的房屋不得出租:违法违章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

  

 

协商房屋买卖或租赁价格

 

 

您要和不动产权利人协商价格,防止经纪机构隐瞒真实交易价格,赚取差价。如果您需要办理贷款,请先核实个人征信情况和公积金、商业贷款相关事宜。

 

 

签订经纪服务合同

 

  

您委托经纪机构提供经纪服务应签订委托合同。买卖或租赁房屋成交后应签订三方合同,合同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三方姓名(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经纪服务的项目、内容、完成标准、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房屋的详细情况;三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和纠纷解决方式;买卖双方和经纪人(或协理)签字,经纪机构盖章。

(二)租赁合同还应包含以下内容:家具、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租赁期限、房屋维修责任、相关费用(物业、水、电、暖、气、宽带等)的缴纳,双方要约定房屋如遇征收或拆迁的处理办法。

(三)关于合同内容您也可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

(四)为无民事行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或承租房屋的,应由监护人代为办理。

 

 

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纠纷解决方式为协商、仲裁或诉讼。如双方在履行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请根据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予以解决。

 

 

咨询电话

 

 

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房地产市场科电话5207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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