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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了!到2025年,全市改造老旧小区548个

发布日期:2020-07-06 13:59: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为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日前,我市出台了《威海市深入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到2025年,全市共改造老旧小区548个,实现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整洁的人居环境、配套的服务设施、长效的管理机制、特色的社区文化的目标。

  《方案》规定,此次改造的老旧小区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城市或县城国有土地上建成,失养失修失管严重、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其中,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新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不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老旧小区改造分为基础类改造、完善类改造、提升类改造三类。基础类改造主要是拆违拆临、安防、环卫、消防、道路修缮等;完善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和物业用房、建筑节能改造、加装电梯、停车场等;提升类改造主要是完善社区养老、托幼、医疗、家政、商业设施以及智慧社区等。

  根据《方案》,到2025年,全市共需改造老旧小区548个,涉及26.32万户居民,建筑面积3078万平方米。今年,各区市需制定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建立项目数据库,并甄选具有代表性的老旧小区作为改造示范项目,启动改造工作,年底前,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20%;2021年至2023年,在总结试点项目经验的基础上,各区市全面启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累计完成不少于总改造项目的60%;2024年至2025年,各区市开展疑难、困难老旧小区改造攻坚工作,到2025年前,完成全部改造任务。

  老旧小区改造,规划要先行。根据《方案》要求,我市将组织开展老旧小区摸底调查,摸清老旧小区基本信息,建立老旧小区数据库。统筹规划老旧小区改造对象、标准及范围,优先将2000年前建成、建设标准不高、房屋年久失修、设施缺损不全、环境脏乱差、影响居民基本生活的老旧小区纳入改造范围。改造完成后,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老旧小区改造成果。同时,鼓励老旧小区改造实施市场化运作,吸引专业机构、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托幼、助餐、家政、保洁、购物、社区菜市场、文体等服务设施的改造建设和运营。

  此外,我市还对老旧小区改造给予各类政策支持。各区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拓展改造实施范围,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对居民基本生活产生影响且与小区直接相关的道路、管线、公厕等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可结合小区改造一并整改,实现片区服务设施、公共空间共建共享,打造服务齐全、宜居便利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

  改造中拆除违法违规建筑、临时建筑腾空的土地,以及整理乱堆乱放区域等获得的用地,可优先用于配套设施、服务设施建设,或用于改善小区及周边环境;老旧小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空置房屋等公共资源,可用于社区养老、托幼、助餐等公共服务设施;老旧小区改造后,需达到三星级以上智慧小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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