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租售行为的通知》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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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租售行为的通知》。 答:近期,因住宅小区车位只售不租、售价较高引起的矛盾纠纷较为集中,为切实有效化解因住宅小区车位(库)引发的矛盾纠纷,合理开发利用住宅小区空间资源,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市住建局分别召开了开发企业及物业企业座谈会,会同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人防办、自然资源规划局等部门进行了探讨,对车位归属争议问题以及法律法规需要明确的问题进行了沟通,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租售行为的通知》。 二、新建小区车位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公示价吗?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项目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须进一步细化商品房预售方案,一并制定《车位(库)租售方案》,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对外公示价格销售车位(库),不得超过对外公示价格销售。在售的车位(库)需调价的,应当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主管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备案。 三、车位(库)销售、出租等信息在那里公示? 答:自2021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除按规定公示可售房源和楼盘信息外,须在销售现场明显位置公示车位(库)销售、出租等信息。 四、《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库)租售行为的通知》有效期多长? 答:该《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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