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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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为什么要制定《威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答:今年5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印发<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20〕10号),确定威海市为山东省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城市,在全省先行先试推进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推动精致城市建设,全面加强住宅质量管理,提升住宅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制定了《威海市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
二、问:公示的工程范围?
答:公示项目为依法按程序组织建设的住宅工程,主要是房地产开发住宅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本实施方案下发之日起,威海市全域实施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各区市公示项目为新开工住宅工程及辖区内一定比例的在建住宅工程,参与公示试点的工程数占在建总数的40%以上。
三、问: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试点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答:试点的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其他各方相关责任,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管控,切实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四、问:公示的方式是什么?
答:建设单位按规定在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分阶段向社会公示住宅工程质量信息,交房时向业主发放相关文书资料。 各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机构通过政府、部门门户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公示部分质量信息。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托部门门户网站,网站地址http://zjj.weihai.gov.cn/index.html,开设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专栏,公布部分质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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