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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3 17:41:1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 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及局属单位财务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收入管理,杜绝资金“体外循环”

    各单位要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确保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不得将收入作为往来款项挂帐,不得以收抵支,严禁以任何形式私设“小金库”、“账外账”。加强收入票据管理,健全完善票据领用、保管、缴销、稽核、内控等制度,设立票据管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规范票据保管,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

    二、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各单位要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支出审批流程,加大支出报销审核力度,实行财务支出“一支笔”审批制度。重大经济事项须经单位领导集体讨论决策,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要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大额现金支付。严格执行公务招待、会议、培训、公务出差、公务考察、公务用车等事前审批、七个工作日限时报销制度。严禁超标准接待、超标准开会、超标准购置车辆等行为,严禁以各种形式乱发、超标准发放福利和津补贴等。要加强往来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借支款项,定期清理单位往来款,对长期挂账的往来款要查明原因,及时追回核销。各单位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并按照《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该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办法。

    三、加强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

    各单位要实现资产归口管理,合理设置岗位职责权限,确保资产安全有效使用。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开立、变更和撤销银行账户,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储单位资金。加强货币资金的核查控制,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盘点库存现金,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各单位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及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高风险金融投资业务,不得将财政性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理财产品等。局属事业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举借债务或为其他单位和个人债务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加强对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要建立资产台账,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要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单位在配置、使用、处置资产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特别是要加强对投资、固定资产支出、大额资金往来、担保等重大事项的管理与控制,不断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单位资产保值增值。

    四、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建立健全监管制度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项目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与项目相关的决策议事和审核机制,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项目决策前要有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合理编制项目概预算,严格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各单位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项目招投标工作,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批复内容使用资金。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完善资金分配制度。各单位要准确掌握建设进度,加强价款支付审核,按照规定办理价款结算。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有投资概算调整,设计、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变更等需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建设竣工后,各单位要按照规定的时限及时办理竣工决算,组织竣工决算审计,并根据批复的竣工决算和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

    五、加强采购管理,规范单位采购行为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采购预算与计划管理、采购活动管理、验收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采购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的工作程序和操作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严禁配备明显超出办公基本需求的高档、高配置产品,及时签订合同、履约验收和支付资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干预和影响采购活动。属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要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施;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要实行公开招标。各单位在采购活动中要建立物资采购、资产管理、财会、内部审计、纪检组织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

    六、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执行力度

    各单位要加强预算管理与控制,健全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预算在单位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要按照“统筹分配、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综合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财务预算,各项活动所发生的财务收支都应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单位预算一经审定,严格执行。无重要事项变更原则上不得随意调整,执行中确需调整、追加(减)的预算,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各单位要建立预算执行追踪问效和责任制度,定期进行预算执行分析,强化预算监督,及时纠正预算执行偏离等问题。

    七、加强会计基础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建设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是会计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实现财务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的重要支撑。各单位要依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科目,加强会计核算,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要根据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的需要实行项目辅助核算,对支出核算进行经费额度控制,细化会计核算信息,做到预算管理、项目管理与会计核算有机结合。各单位要完整、准确的编制决算,真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决算要与部门预算衔接对应。有关单位要根据管理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要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积极参加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和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财务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八、加强重大事项管理,落实报告审批制度

    重大事项包括局属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对外投资、融资、大型设备购置等涉及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重大生产经营行为、事件,也包括局属行政事业单位重大资产处置,重要项目决策以及大额资金支出等。重大事项报告分为核准事项和备案事项。核准事项须经局党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案事项为告知事项。具体实施按照《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的实施意见》执行。

    九、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定期汇报机制

    各单位要定期向局党委汇报本单位财务管理及运行有关情况,具体内容包括资金运行、财务收支、财务管理等基本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作用,强化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理念,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带头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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