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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工程 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布日期:2018-03-05 12:30: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字号:[ ]


   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全域美丽乡村建设水平,补齐实现现代化幸福威海建设新跨越“三农”短板,建设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为统领,以打造全域美丽乡村为目标,突出全域规划布局、基础设施完善、人居环境优化、富民产业培植、公共服务提升等重点,深入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行动,努力建设一批省内一流国内知名的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引领全域美丽乡村向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和宜居、宜业、宜游、宜学转型提升,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二)总体目标。根据全市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功能区规划,综合考虑农村不同的资源禀赋、区位条件、文化特色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打造亮点、整体提升、争创品牌”的要求,实施“百村示范、千村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到2020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连片示范区15个、示范村100个,其中精品示范村20个;创建市级美丽乡村连片示范区30个、示范村200个;带动全市75%以上的村庄达到《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综合评价B级以上标准,180个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达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立足村庄地理位置、资源禀赋、经济基础、自然环境、传统文化实际,突出特色、彰显优势,差异发展、分类推进。城市规划区、重点发展区域内村庄,突出建设新型美丽社区;海景线、山景线、红色旅游线和环城带旅游资源丰富村庄,突出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其他村庄突出富民产业培植,逐步完善基础设施,不断提升人居环境,常态长效保持好建设成果,形成各美其美的美丽乡村建设格局。

   ——坚持全域统筹、区市为主。在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发展战略统领下,全域统筹美丽乡村规划建设,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连点成线、扩线成面、整体提升。突出区市美丽乡村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涉农资金管理使用“四到县”改革举措,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强化涉农资金整合,集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坚持以人为本、群众主体。始终把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美丽乡村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调动和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热情,主动创新创业,积极投工投劳,用自己勤劳双手实现更加幸福美好新生活,共同建设美丽新家园。

   ——坚持财政引导、市场运作。加大美丽乡村建设财政投入力度,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整体生态环境,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奠定基础。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各类社会资本投入“三农”领域,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行动,促进美丽乡村建设由“一处美”向“全域美”转型升级

   1.完善全市美丽乡村规划体系。根据“全域城市化、市域一体化”城镇体系和重点发展区域总体框架布局,加快编制县域村庄建设规划、美丽乡村重点片区建设规划和各类示范村建设规划,优化全市村庄和人口空间布局,宜留则留、宜聚则聚、宜迁则迁。市级统筹考虑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编制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注重各类规划相互衔接,使城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现代农业园区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完美搭配、相得益彰。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积极对接上级土地利用规划试点,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为美丽乡村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留出足够发展空间。根据村庄类别、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编制好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顺应自然、尊重历史、突出乡土、体现文化,确保全市美丽乡村有特色、有风景、有文化、有产业、有故事。(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

   2.深入推进美丽社区建设。抓住国家棚户区改造政策继续实施机遇,加快推进城市规划区、重点发展区域核心区、重点镇驻地村庄棚户区改造,推进传统农村向新型集中居住美丽社区转变。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居住上楼、产区共融同步推进,实现一步到位的城市化,使这些集中居住新型美丽社区成为新城区、新镇区和重点发展区域的原始生长点,使更多本地农村居民变成“城里人”,享受高质量城市化生活。同时保留部分有特色、有资源的村庄,建设特色社区,打造城市里的田园、田园里的村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3.连片打造美丽乡村示范带。围绕海景线、山景线、红色旅游线和环城带“三线一环”村庄,重点建设省级和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对其中特别具有旅游开发价值的村庄,按照全域旅游标准完善设施、培植产业、挖掘特色、经营品牌,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一批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田园综合体、特色产业小镇。围绕精品旅游线路打造,把分布在“三线一环”区域内的美丽乡村示范村、原有的景点景区、田园综合体、特色产业小镇有效联接,串点成线、扩线成面,全面提升交通、绿化、综合景观,把美丽乡村示范村建成特色景点,把农民庭院建成精致民宿、农家乐、渔家乐,把沿线建成风景长廊,使其成为全域旅游的农村精品板块,成为农村发展动能转换、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典型和样板。(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旅游发展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公路局)

   4.全域提升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对照《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逐村形成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提升台账,逐年推进提升计划,深入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创建,确保到2020年全域美丽乡村标准化覆盖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工办、市文明办)

   (二)实施美丽乡村环境提升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环境好”向“生活美”全面升级

   1.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在全市村庄主干道路实现硬化的基础上,加大入户道路建设,实现村内道路“户户通”。全面提升农村联网公路建设,到2020年,“三线一环”美丽乡村示范村联村道路硬化、绿化、美化率达到100%。不断完善城乡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新型城乡公交网,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水平达到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评价5A级。加快推进农村“七改”,全面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在村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村庄游园等公共区域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共厕所。积极推进农村光纤接入,村庄内广播、电视、电话、网络、邮政等通信设施齐全。村庄防火、防自然灾害等安全设施配套齐全、标识明确易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市水利局、威海供电公司)

   2.抓好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强村庄卫生保洁、设施维护和绿化养护等工作,落实相应的人员、制度、职责、经费,2020年将农村环境长效管护经费提高到村均2万元,积极推行农村环境管护市场化运作模式,探索开展村庄垃圾分类收集、有效处理。抓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建设,做到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纳、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到2020年,新型美丽社区和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其他区域内的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生活污水基本实现妥善处理和达标排放,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

   3.打造和谐生态环境。坚持造绿与造景结合,生产与生活同步,生态与效益并重,精心打造村庄景观新亮点。持续巩固村庄美化、硬化、亮化成果,不断加强后期管护力度,加快推进河沟池塘清淤和生态化治理、散养畜禽整顿、农作物秸秆和农业投入品综合治理。积极开展村庄生态化改造,到2020年,山区、丘陵、平原村庄绿化率分别超过80%、50%、35%,打造特色村头、休闲桥头、干净墙头、精致门头、多彩山头、美丽滩头,形成整洁美观、山绿水清、造型别致的美丽乡村新气象。(责任单位:市水利局、市畜牧兽医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

   4.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在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完善“一厅一校八室”配置。切实加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一院多能、一室多用,统筹建设各类活动场所,依照威海市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规范,美丽乡村示范村、连片示范区(以下统称示范村〔区〕)应达到标准规定的上限要求。农村医疗、救助、权益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农村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体育局、市扶贫办)

   (三)实施美丽乡村经济提升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从“农村美”向“农村富”跨越升级

   1.全面推进农村改革。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切实维护进城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制机制,建立平等一致的城乡劳动者就业制度,继续深化城乡统一的教育、卫生、医疗、养老、社会救助等公共服务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2.大力发展新型业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培植壮大乡村旅游、都市农业、精致农业、休闲农业等农村新型产业业态,加粗拉长农业产业链条,实现全产业链转型增效。大力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大户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经营主体开展规模经营、联合经营、延伸经营,使其成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中坚力量。围绕农业经营销售环节,积极发展农超对接、电子商务、私人定制等新型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快建设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扩大农业产业“互联网+”覆盖范围。积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队伍,进一步规范完善职业农民培训认证体系,与财政支持、社会保障等政策挂钩,使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成为体面的职业。鼓励涉农专业毕业生、新型职业农民、退伍军人到“三农”领域创新创业,培育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农人”。(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旅游发展委、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积极探索强村富民新路子,把发展美丽经济与壮大村集体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根据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积极借鉴脱贫攻坚经验,按照扶贫的标准和模式,建强基层组织,加大支持力度,到2020年,实现所有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到3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4.大力发展民宿经济。在民宿类型上,依托景区景点发展景观特色民宿,精细设计“宿”“景”一致的乡村民宿建筑风格,做到“宿在景内、景在宿中”;依托渔家、农家、山家、艺家等特色文化民俗旅游,发展文化(民俗)体验民宿,做到“整洁舒适、原汁原味”;依托田园综合体、现代农业园区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种植、加工、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产业特色民宿,做到“教游一体、寓教于乐”。在发展主体上,既鼓励企业等各类主体参与改造、经营特色民宿,也鼓励农民利用自家庭院改造建设、自我运营,或入股平台公司统一运营。参照山东省民宿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地方标准,到2020年,全市各类美丽乡村示范村民宿经营户发展到3000户,其中精品民宿500户,普惠型民宿2500户,总接待床位达到1.5万张以上,满足乡村旅游吃住基本需求。(责任单位:市旅游发展委、市农业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工办)

   (四)实施美丽乡村文化提升行动,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风景好”向“底蕴深”提档升级

   1.保护农村文化历史。加大对古村落、古民居、古建筑、古树名木和民俗文化、红色遗址等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建档立卡,纳入保护名录。按照严格保护、适度利用、重在传承的要求,科学界定每个村落的历史文化价值,遵循原有村落格局、风貌、田园景观以及原有环境的空间形态,大力保护有传统历史、先进人物、红色记忆的乡土建筑,大力保护有历史传承的古树、绿植。妥善处理好村庄保护、生产生活和开发利用的关系,在充分发掘和保护的基础上,优化美化村庄人居环境,实现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委组织部、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体现农村文化特色。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共融”的发展理念做好美丽乡村景观的规划设计,合理安排村庄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空间,围绕“一村一韵”的建设思路,对村庄的建筑风格、村庄风貌、田园景观、特色产业等进行个性化引导。在充分发掘和利用原有历史、人文、自然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符合现代社会需求的服务设施、金融设施、特色饮食、信息技术、节庆文化等,达到传统文明和现代文明有机结合,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人群的差异化需求。(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提炼农村时代精神。始终把美丽乡村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上,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注重加强思想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红色文化、宗祠祖训等传统资源,赋予先进的时代精神、改革精神,传承村庄文脉,讲好村庄故事。深入开展“乡村文明行动”,大力实施“四德工程”“新农村新生活”培训和农村文化惠民工程,推进移风易俗,不断提升农民文明素质和生活品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

   三、推进计划

   (一)总体进度安排

   在全市累计创建46个省级美丽乡村(含20个精品示范村)和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申报创建50个市级美丽乡村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2018—2020年,计划每年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50个以上,带动全市美丽乡村覆盖率每年提高2个百分点以上。结合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围绕“三线一环”区域在全市规划建设田园综合体10个,特色产业小镇10个,培植一批规模化经营的现代农业园区、家庭农场。大力推进民宿经营,2018年,集中支持20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发展民宿经营600户,其中精品民宿200户,普惠型民宿400户,带动全市每年新增民宿经营户1000户。

   (二)年度具体实施步骤

    1.制定年度示范创建计划。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按照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围绕“三线一环”重点区域,于每年1月底之前,拿出各自美丽乡村省级示范村、市级示范村创建计划,认真组织填写省级、市级美丽乡村年度示范创建申请表,报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其中2018年,有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创建任务的区市,同时报备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推进提升计划。

    2.编制年度示范创建方案。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聘请有资质的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机构,对拟参与省级、市级美丽乡村年度示范创建的村庄,编制示范村(区)项目建设实施方案,阐明创建优势、拟建项目、进度安排、资金来源等内容,于每年3月中旬以前,将创建规划、实施方案报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3.制定年度标准化提升计划。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对照《山东省生态文明乡村(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对辖区所有村庄进行自评分类,逐村列出现状短板和扣分项目,形成“三年行动计划”美丽乡村标准化提升台账,并于每年2月底前,将当年度美丽乡村标准化提升的详细计划报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把美丽乡村建设与精准扶贫相结合,优先安排扶贫工作重点村达标提升,确保到2020年底前全市180个扶贫工作重点村全部达到B级以上。

   4.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各区市、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根据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和标准化提升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全力推进,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全市美丽乡村建设现场推进会,每年9月份组织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督导现场会,确保年度计划落实落地、顺利推进。项目完成后,由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拨付奖补资金。 

   四、政策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一项重大任务来抓,落实“一把手”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力度。区市、镇(街道)党委政府要担负起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美丽乡村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市及区市要把美丽乡村省级、市级示范村创建资金、美丽乡村标准化提升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逐年加大投入力度,增幅不低于同期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按照目标到县、任务到县、资金到县、权责到县“四到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新机制,强化涉农资金整合,集中支持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区市安排创建资金每村不少于300万元,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村不少于100万元,田园综合体、特色产业小镇每个不少于500万元,市级按每个省级示范村100万元、市级示范村50万元、田园综合体和特色产业小镇500万元标准进行奖补。采取“美丽乡村建设大专项+示范创建+标准化提升+产业发展+长效管护+乡村文明”等模式,科学合理安排涉农财政资金,既要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推进,又要集中投放、集中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示范效应,通过PPP合作和以奖代补、先干后补、贷款担保、财政贴息等激励方式,引导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入“三农”领域,参与农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发展农村新型产业业态,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美丽乡村建设投入机制。设立乡村民宿发展专项资金,对2018年20个美丽乡村精品示范村精品民宿按每户5万元标准进行奖补,普惠型民宿按每户2万元标准进行奖补;2019—2020年按照精品民宿每床位2000元、普惠型民宿每床位1000元标准给予奖补。  

    (三)强化部门责任。市美丽乡村建设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农工办对全域美丽乡村建设牵头抓总,负责年度美丽乡村示范创建计划调度、项目评审、协调推进、督导考核等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制定全域美丽乡村建设规划方案,做好各类规划之间衔接。旅游、林业、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做好美丽乡村精品线路设计及沿线道路整修、绿化美化、河道治理,综合提升沿线景观。农业、海洋等农口部门,围绕“三线一环”区域,加快布局现代农业、现代渔业休闲观光园区,丰富沿线景观景点,带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宣传、旅游、教育、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和市级主要媒体等单位,要围绕“仙境威海、诗画乡村” 的共同主题,负责做好美丽乡村整体宣传、活动策划,积极参与全国年度“十大美丽乡村”评选,提高我市美丽乡村知名度和影响力,争取2018年即能形成美丽乡村旅游小高潮。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要加强涉农资金监督管理,做好综合效益评估,确保资金使用规范,群众持久受益。其他美丽乡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立足部门职责,认真研究具体措施,制定目标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加大支持力度。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抓手,纳入目标绩效管理考核体系,作为市直有关部门和区市领导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六位一体”考核监督机制作用,强化美丽乡村建设督导合力,推动督查考核常态化长效化。加强日常协调调度,进一步完善美丽乡村标准化建设信息平台系统,对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季督导,随时掌握全市面上工作进展情况。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创新做法和经验,研究解决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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