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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2 09:41 信息来源: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各区市建设局,国家级开发区建设局,综保区建设局,南海新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022

 

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中推进全过程

工程咨询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化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方式改革,加快推进行业新旧动能转换,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威政办发〔201811)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实国家和省的决策部署,深化工程建设组织管理模式改革,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实现工程咨询行业组织结构调整与资源优化组合,增强工程咨询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整体效益,全面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工作目标

(一)引导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通过联合经营、并购重组、产业链延伸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培育一批具备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工程咨询企业队伍,为工程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或“菜单式”工程咨询服务。

(二)引导建设单位依法通过招标或者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利用专业咨询队伍优势,提高项目报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三)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政策措施和监管制度,形成诚信自律、竞争有序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市场,使我市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和质量有较大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府引导。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建设单位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自身需求,把全过程工程咨询作为优先采用的建设工程组织管理方式,可在项目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阶段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后,将前期策划、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项目管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施工前准备、工程监理、竣工验收和运营维护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专业化咨询服务依法采用招标或者直接委托的方式选择一家企业或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实施。

(二)培育咨询企业。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应利用先导优势、工程监理企业应利用施工阶段管理优势,积极拓展覆盖可行性研究、项目策划、项目管理、后期运营等工程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技术支持与服务,提高工程项目建设水平。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选择本地区有实力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企业作为培育企业,促进企业探索总结与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相适应的技术方法、管理方式和服务模式,建立起企业自己的咨询服务标准和信息集成管理平台,通过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助力企业转型升级。

(三)明确咨询项目。依法必须招标的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要带头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装配式建筑宜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鼓励非政府投资项目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应至少包括工程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专业化咨询服务两项以上。

(四)明确资格要求。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企业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能力)。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应当自行完成在自有资质(能力)范围内的业务,将资质(能力)范围外的咨询业务直接另行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能力)的企业,并对另行委托的业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关另行委托的相关事宜应在合同中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不得与工程总承包企业、施工企业具有利害关系。

(五)明确人员要求。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符的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或者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工程项目任职。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中勘察、设计、造价、监理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和省现行相关从业人员的规定。

(六)探索取费标准。建设单位应当根据项目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工程咨询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在合同中约定服务费用。费用可根据已有的专项服务费用计取办法叠加计算,或采用成本加酬金法、总价法等方法合理计取。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禁止采用低于成本价的恶性市场竞争行为。鼓励建设单位对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按照节约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四、工作步骤

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准备阶段(201810-201811)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区的推进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根据企业综合实力、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确定一批有实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选取一些本地区有代表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作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

(二)实施阶段(201812月至201912月)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了解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重点关注招标投标、合同管理、计费方式等方面的实施情况,确保项目顺利进行;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要全程接受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定期统计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工作开展过程中困难、政策空白区、建设单位诉求、主管部门的支持力度、全过程工程咨询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以及优化意见建议等。

(三)总结阶段(20201月至20204月)

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情况进行阶段性总结,梳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研究现行相关制度的适用性和改进意见,为全面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提供相关政策建议;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总结回顾梳理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交完整的工作总结报告,形成更为完善并具有操作性的意见方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推进和发展,强化对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组织领导,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强市场培育和政策引导,做好指导和服务保障工作,并加强同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统筹协调,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着力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确保工作有效推进。

(二)加大监督指导。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全过程工程咨询模式,从项目和参与企业入手,通过引领和指导,逐步培育一批全过程工程咨询骨干企业,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供给质量和能力。要加强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建立企业及其人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人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依法进行处罚和曝光。

        (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对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的重要意义、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宣传,深入宣传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知度,特别是建设单位的认可度,营造支持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健康发展。